关于印发富阳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富政办〔2008〕145号
关于印发富阳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富政办〔2008〕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富阳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8日
富阳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富阳”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企业拖欠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涉及人数20人以上,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扰乱机关正常秩序,发生企业欠薪逃匿行为,企业职工罢工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对工作人员恫吓、行凶并打砸抢公私财物,游行、静坐、长时间滞留引发堵塞交通或其他社会问题等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稳妥高效。
2.快速反应,果断处理。发生欠薪突发事件时,被通知单位应立即作出反应,及时赶到现场,并快速开展处理工作。
3.把握政策,依法办事。在处理欠薪突发性事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法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把握时机,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防止酿成事端。
4.属地管理,各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要建立组织和制定预案。处理欠薪突发事件中,因反映迟缓、责任心不强、处理不当、配合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对欠薪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作出快速处理,做到快立案、快结案。
2.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的欠薪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处理日常欠薪投诉和上访事件,掌握信息动向,采取预警监控措施,并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或联系电话。
3.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处理全市建筑企业的欠薪突发性事件。要完善建筑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4.市交通局:负责牵头处理全市道路交通施工企业的欠薪突发事件。督促交通领域施工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5.市信访局:负责对因欠薪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事件的督办、协调工作。
6.公安局:负责因欠薪引发的集体上访等事件的维稳工作。
四、应急程序
1.遇欠薪突发性事件,首个接待单位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报组长,副组长,并通知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2.首个接待单位要认真摸清当事人情况,听取当事人反映,稳定当事人情绪。
3.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认真分析事件,迅速落实措施,依法快速处理。
4.处理过程及结果相关信息,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