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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02-24

关于征求《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至3月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4日前反馈至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田春晖  联系电话:64626336

电子邮箱:tlxldgxk@.163.com

通讯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409室



附件1: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



附件1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

前发《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桐政函〔2024〕15号)同时废止。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关于《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2026年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决定从 2026 年1月1日起,将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要求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起草了《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关于起草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2260元调整到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时工资由原来22元调整到23元,分别提高了7.5%和4.5%。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前发《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桐政函〔2024〕15号)同时废止。

四、关于起草《通知》征集意见的过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我们及时征求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征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看,均表示同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现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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