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建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建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31日前反馈至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蒋科燕 联系电话:0571-89606495
通讯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08号明珠商务大厦五楼
附件: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前发《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建政函〔2021〕157号)同时废止。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