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7 月 30日至8月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 月9日前反馈至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王鸿辉 联系电话:87211475
电子邮箱:1379334108@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
附件: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