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后撤诉,仲裁裁决何时生效,何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法释〔2000〕18号)“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以民事裁定书送达(邮寄、电子)给当事人之日起仲裁裁决生效,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裁决书履行期限内(7日、10日、15日、等等)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