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班乘坐地铁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地铁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还需要提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判决书等材料。
编辑:仲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