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浙防指〔2019〕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浙防指〔2019〕2号
各市、县(市、区)防指、应急管理局,省防指成员单位:
今年是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防汛防台体制机制发生重大调整。同时,今年一些地方合村并镇,防汛组织体系和基层防汛责任人发生变化。近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我省防汛防台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和成效,机构改革后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特别是不能动摇基层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冯飞常务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防汛防台应急能力,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重要性
防汛防台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近年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全省构建了以乡(镇、街道)防指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为单元,以自然村、企事业单位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并在应对洪涝台旱灾害特别是避免群死群伤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防指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作为防汛防台的重要工作和常态化工作来抓,确保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 及时调整充实基层防汛责任人和更新防汛防台形势图
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不留死角”的原则,调整充实乡(镇、街道)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以及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危险区、船只、农家乐和避灾场所等责任区网格,落实各类责任人,明确职责,实行定格、定人、定责监管,确保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按照《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要求,在全面梳理核查危险区及其受威胁对象的基础上,4月底前完成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同时要主动对接基层治理 “四个平台”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 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平台信息的更新录入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jcfx.zjdyit.com)是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在4月底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网格及责任人、转移避险人员、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等信息更新录入。县级防指要组织对乡(镇、街道)上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完成后与县本级有关信息一并上报市级防指,市级防指完成审核后上报省防指。要按照“谁录入、谁更新”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一旦责任人等发生调整变动,要及时更新,确保基层防汛防台系统平台信息与实际相符。
四、 加强基层防汛责任人培训
各地要认真制订培训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分级分批对基层责任人进行全面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乡级防指指挥及办事机构负责人、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人和网格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的培训,明确防汛各项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切实提高各类基层责任人的履职能力。
联系人:梁威,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81050409;黄小文、宋文涛,省水电设计院(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平台技术支撑单位),86585303、89980039;浙江省基层防汛QQ群:236282837。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