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浙船检便函〔2018〕11号
2018-12-19

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浙船检便函〔2018〕11号

各检验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船舶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海船检函〔2018〕16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检验处认真研究,严格按部局要求落实排查工作。2019年3月31日前需营运检验的,结合营运检验进行检查,无营运检验的,按要求申请临时检验进行检查。各检验处应做好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省局。联系人及电话:范少卿,0571-88909594。

浙江省船舶检验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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