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水路春运准备工作的通知 浙港航〔2018〕180号
关于开展2019年水路春运准备工作的通知
浙港航〔2018〕180号
各市港航管理局:
2019年春运将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为做好2019年水路春运工作,决定开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运调查工作,按节前15天、节后25天,预测本航区2019年水路春运旅客流量、流向和主要航线高峰期的旅客流量,分析客流特点、构成、变动等因素,并根据预测情况制定和完善水路春运运力安排方案、节前节后客流高峰期的运力安排及应急预案。
请各单位围绕上述内容撰写书面材料,填写附件1、2,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省局。联系人及电话:柳企伦,0571-889093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