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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8-09-29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杭州实际,制定出台《杭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
2、《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务院民政部60号令);
3、《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5〕69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信用信息办法管理范围、原则、内容和获取的途径。
第二部分:明确建立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规范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1种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5种具体情形。
第三部分:列入程序。按“列入、告知、申辩、审定、发布”程序确定列入对象,对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四部分:激励惩戒。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明确了5条各相关部门联合激励措施,对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明确了6条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用信用信息管理的成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部分:救济途径。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信用修复的途径。
(二)特色亮点
1.有利于构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体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是一项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新举措,其体系构建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模式和标准,各地都在探索,我市实践中总结了前几年信用信息管理经验,在建设“信用杭州”总体布局中,构建“依托一个平台,双管齐下推动,三部法规支撑”的信用体系建设,是“信用杭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8000余家,这个群体信用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信用杭州”建设的整体水平。要保证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有序推进,抓出成效,最根本的是有基本遵循,其中制定《杭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就是一项根本性工作。《办法》从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的各个角度,明确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内容有哪些?信用信息形成或获取的途径有哪些?守信或失信行为的行为有哪些?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流程有哪些?守信或者失信社会组织激励和惩戒措施有哪些?为信用建设提供了基本的遵循。
2.有利于激活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局面。抓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最为关键是要有具体的抓手,抓住一点牵一发而动全身,从而激活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局面。强化优化信用成果的应用,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层次区分为信用良好与失信行两个类型,并细化了具体分类标准和明确了激励与惩戒措施,举红旗与举鞭子同时落地,带着赶着逼着社会组织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行为,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评优评奖评先挂钩促,用得用举措,让社会组织“红起来,香起来”,双管齐下,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有利于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所承担的“养老助残、助学助医、帮困解难、化解矛盾”等事关民生民意的实事好事,反映的是政府为民爱民的温度,需要社会组织信用度来保障。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换、购买服务等一些项目,需要社会组织来面对对面,事对事落实到未端,在从事大量繁杂的具体工作中,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直接代表政府的形象,表态与落实同时落地,需要的是守信践行,出台《办法》就是为了保证社会组织守信践行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解决的是具体落实与制度保障,抓其事与抓自身的问题,从更高层次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胡军平
联系电话:8505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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