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拱政办〔2018〕25号
2018-08-02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拱政办〔2018〕2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拱政发〔2015〕50号)要求,对2018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2项决策事项纳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运河亚运公园项目招标工作

城中村指挥部

2

拱墅区电梯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区市场监管局

3

“拱墅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区人力社保局

4

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区民政局

5

拱墅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

区住建局

6

拱墅区深入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

7

拱墅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2017年度政策兑现事宜

区发改局

8

工业设计小镇创新型用地出让事项

区发改局

9

拱墅区创建“美丽河道、亲水拱墅”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区城管局

10

拱墅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区卫计局

11

拱墅区“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

环保拱墅分局

12

拱墅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区安监局

 


关闭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朋友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