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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拱墅工匠队伍的若干意见 拱人社〔2018〕24号
2018-03-19

关于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拱墅工匠队伍的若干意见
拱人社〔2018〕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打造人才向往之地的若干意见》(拱委〔2017〕6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和做强适应运河沿岸名区建设的拱墅工匠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依托我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平台需要,立足行业技术能手、领军型标杆等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构建完善拱墅特色的技能人才孵化体系,量质并举加快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拱墅工匠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全区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名以上、就业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进城务工人员培训2000 人以上;组织企业技能比武竞赛10场以上,认定一批具有绝技绝活、能够传承技术工艺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深化大学生在岗见习实训;力争到2020年使我区高技能人才总数占比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0%以上。
三、支持举措
1、鼓励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对区属用人单位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且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50元/人;对获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200元/人。
2、提高高技能人才扶持力度。在区属用人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并新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补贴500元、1000元、1500元/人。
3、推动行业技能比武竞赛。根据年度制订《拱墅区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对列入全区A类大赛并组织实施的,按照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竞赛承办单位赛前训练补贴500元/人。
4、建设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申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对新认定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对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5、深化大学生实训见习模式。根据《拱墅区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区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的评定工作,鼓励各基地开展大学生岗位见习训练,提升岗位从业技能。按照实训见习期满、符合录用要求,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地一次性训练录用奖励。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00元/人、大专及本科学历800元/人。
6、弘扬工匠精神表彰世赛选手。鼓励我区技能选手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及中国区域选拨赛为国争光,对入选国家集训队前3名选手、世赛获奖团队、世赛金牌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荣誉制度。每年评选一批技能人才培养先进示范单位,表彰在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四、申请受理
1、技能人才补贴。由申报单位(以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中申报单位为准)制订培训方案、详细课表、培训学员名册,于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由申报单位填写《拱墅区企业资金申拨审批表》(附件1),随同人员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鉴定发票复印件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其中高技能人才一次性补贴需另附《高技能人才补贴发放名册》(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技能竞赛补贴。由竞赛承办单位填写《拱墅区企业资金申拨审批表》,随同经备案的竞赛文件、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3、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建站、世赛参赛奖励。以各级人力社保局公布文件为准,并填写《拱墅区企业资金申拨审批表》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4、大学生实训见习录用奖励。由设立基地企业按照《拱墅区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材料,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五、审核拨付
区人力社保局将严格培训补贴经费申报拨付程序,对材料真实、条件符合、人岗相适的予以拨付补贴。各项补贴费用不得重复享受,并提高补贴经费的使用绩效。
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受理补贴申报,年末取得国家资格证书的补贴申请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受理。
本意见自2018年3月6日起实施,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能负责解释。原《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拱人社〔2014〕104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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