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杭州拱墅区工伤,在哪里鉴定,费用多少?
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如果《工伤认定决定书》是杭州市拱墅区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地址在上城区中河中路240号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办事大厅,服务时间(8:30-11:50 13:30-17:00)。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4份(可以在办事大厅索取或者
下载A3打印)、工伤职工的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寸或者1寸)4张、《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复查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申请的带上公章。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财综〔2017〕19号)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人力社保部门的职工伤残医务劳动鉴定费。
编辑:仲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