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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杭劳社险〔2011〕218号
2011-07-08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杭劳社险〔2011〕218号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局:
现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81号)
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1年7月8日
上一个:
关于印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81号
下一个:
关于农民工统一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社险综〔20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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