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安委办〔2013〕27号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安委办〔2013〕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3〕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根据浙安委办〔2013〕29号通知要求,我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培训200万名从业人员,13万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0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到“十二五”末,使“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二、组织分工
成立杭州市“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和督查全市全员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辉任组长,副局长周化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安监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及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人事处。
市安委办根据省安委办的要求负责指导和督查杭州市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指导和督查本区域内的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市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和督查本系统、本行业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培训的重大意义。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理念,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培训经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培训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从2013年9月起,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各有关单位每季次月2日前将上季深化全员安全培训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报表见附件2)。
2、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市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量大面广、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踊跃参加培训的氛围,使安全培训意识深入民心。今年,全市要重点学习和宣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集中开展宣讲活动。
一是要加强《决定》宣贯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培训〔2013〕82号通知要求,高度重视《 决定》宣贯工作,认真组织好讲师团,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积极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为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责安全培训组织的相关人员。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企业要全覆盖。宣讲主要内容:《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安全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安全培训违法处罚和有关案例分析。
三是做好宣讲工作总结。通过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积极推荐优秀组织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结合实际,强化措施。
一是要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安全培训投入机制。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培训经费的保障力度。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二是夯实安全培训基础。要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都要按规定建立安全培训台帐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必须经省级培训考核合格,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上岗制度。要严格遵循“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教考分离办法,逐步实现“三项岗位”无纸化培训考核全覆盖。
三是创新安全培训办法。开展远程网络安全培训,通过开发全员培训网和有关行业网络学习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利用网络视频、电视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将学时和学分结果与继续教育、再培训挂钩。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和考试题库、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培训教师等数据库,实现全市安全培训数据共享。
四是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加大对“三违”行为处罚力度,提升社会对“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视程度。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要将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
4、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区、县(市)安委会和市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本行业或领域内安全培训的督查与总结验收,严格检查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教学点认真做好安全培训自查自评,掌握培训进度,确保培训质量,对安全培训工作抓得认真、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市安委会将对全市全员培训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年末,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