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13〕146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13〕146号
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精神,切实打好我省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三大“硬仗”,推动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决定组织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8月上旬至9月上旬(具体各组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组协商确定)。
二、检查组织方式
检查组成员由各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省局派人员参加,检查采取组内互查的方式(可检查下属机构代表单位)。
三、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8号)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标准化建设,以及其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情况(检查内容详情见附表)。
四、检查单位分组安排
第一组: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邮政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浙江分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第二组:省电力公司、中国华能浙江分公司、杭钢集团公司、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省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第三组:省物产集团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第四组: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公司、宁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电力浙江分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第五组: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省东联集团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第六组: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秦山核电集团、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富春江水力发电厂、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东方核电工程公司
联络员:省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形式采取听情况介绍、看作业现场和查阅台帐资料等,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等规定。
(二)检查组出行车辆由组内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三)请各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材料已上报的除外)将上半年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底前报省安监局综合处,电子邮箱:zonghc@zjsafety.gov.cn
附件:
1.参加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1
参加检查单位名单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省物产集团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电信公司、省邮政公司、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商业集团公司、省东联集团、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浙江分公司、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电力浙江分公司、中国华能浙江分公司、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富春江水力发电厂、秦山核电集团、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东方核电工程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