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浙安监管应急〔2018〕54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浙安监管应急〔2018〕5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扎实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要结合本级应急预案全面梳理各类安全风险,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大风险行业,确定应急演练的主题,按照实战要求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目的。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梳理本企业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事故先期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认真组织应急救援宣传培训
各地要强化应急演练的宣传教育和带动作用,加大应急演练活动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各类人员应急意识。各有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以风险辨识、应急逃生、应急器材使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技能竞赛
各地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开展一线员工技能竞赛、应急救援队伍比武活动,通过应急救援技能竞赛,进一步改变一线员工精神面貌,提升救援队伍应急处置技能,总结应急训练和管理经验。下半年,省安监局将在各地竞赛选拔的基础上,与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充分展现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员工和救援队伍指战员精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集中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对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将活动情况汇总后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安监局应急救援管理处。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视频、照片等(详见安组委办〔2018〕6号文件)。联系电话:0571-87056936,传真:0571-87055004,电子邮箱:yangjn.ajj@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