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临人社发〔2013〕9号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临人社发〔20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10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060元调整为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8.6元调整为9.7元。,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