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受理范围
一、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受理刑事案件罪名及条文
(一)涉及下列罪名且造成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后果的刑事案件
序号 |
罪名 |
刑法条文 |
1 |
污染环境罪 |
第三百三十八条 |
2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
第三百三十九条 |
3 |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
第三百三十九条 |
4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第三百四十条 |
5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第三百四十一条 |
6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第三百四十一条 |
7 |
非法狩猎罪 |
第三百四十一条 |
8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第三百四十二条 |
9 |
非法采矿罪 |
第三百四十三条 |
10 |
破坏性采矿罪 |
第三百四十三条 |
11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第三百四十四条 |
12 |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
第三百四十四条 |
13 |
盗伐林木罪 |
第三百四十五条 |
14 |
滥伐林木罪 |
第三百四十五条 |
15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
第三百四十五条 |
16 |
盗窃罪(涉及鲢鳙鱼) |
第二百六十四条 |
17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及鲢鳙鱼) |
第三百一十二条 |
(二)上述案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其他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密切相关的刑事案件(涉8个罪名)
序号 |
罪名 |
刑法条文 |
1 |
放火罪(限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2 |
失火罪(限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3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
第二百二十九条 |
4 |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
第三百二十四条 |
5 |
倒卖文物罪 |
第三百二十六条 |
(四)以上案件不包括涉外案件涉黑涉恶案件
二、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民事案件的具体案由
(一)与资源相关的物权纠纷【按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序号列明】
37.物权确认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物权确认纠纷)
(1)所有权确认纠纷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38.返还原物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返还原物纠纷)
39.排除妨害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排除妨害纠纷)
40.消除危险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消除危险纠纷)
41.修理重作更换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42.恢复原状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恢复原状纠纷)
4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限于涉及资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53.相邻关系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光污染水土污染等)
56.探矿权纠纷
57.采矿权纠纷
58.取水权纠纷
59.养殖权纠纷
60.捕捞权纠纷
6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62.土地经营权纠纷
6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64.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66.地役权纠纷
67.抵押权纠纷(不含设定抵押的主债权纠纷)
(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探矿权抵押权纠纷
(6)采矿权抵押权纠纷
(二)与资源相关的合同纠纷【按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序号列明】
84.买卖合同纠纷(涉及林业农资如种子)
86.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88.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9.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93.供用电合同纠纷
94.供用水合同纠纷
95.供用气合同纠纷
96.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97.排污权交易纠纷
98.用能权交易纠纷
99.用水权交易纠纷
100.碳排放权交易纠纷
101.碳汇交易纠纷
105.抵押合同纠纷(限于以资源作为抵押物的合同纠纷,不含设定抵押的主合同纠纷)
111.租赁合同纠纷
(1)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128.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130.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31.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32.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33.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134.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135.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3)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
(4)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
(5)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137.服务合同纠纷
(6)旅游合同纠纷
149.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
(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
(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25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限于以租赁经营方式进行资源权属转让的纠纷)
258.联营合同纠纷?限于以联营方式进行资源权属转让的纠纷)
269.股权转让纠纷(限于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资源权属转让的纠纷)
288.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限于矿业企业林场等资源权属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纠纷)
33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如林业农作物等)
(三)侵权责任纠纷【按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序号列明】
377.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1)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2)水污染责任纠纷
(3)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4)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5)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6)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7)光污染责任纠纷
(8)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
378.生态破坏责任纠纷
379.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1)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3)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主要指高度危险作业人占用使用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放射性等性质的危险物品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5)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主要指高度危险作业人遗失抛弃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放射性等性质的危险物品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6)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主要指行为人非法占有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放射性等性质的危险物品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而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
(四)非诉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按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序号列明】
409.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仅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466.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
(1)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2)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467.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五)其他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密切相关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
三、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受理行政案件的具体案由
(一)行政处罚(限于环境资源类)
(二)行政许可(限于环境资源类)
1.特许经营许可(水电气)
2.矿产资源许可
(三)行政征收或者征用
1.征收或者征用土地
(四)行政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2.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3.矿业权登记
4.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5.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6.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五)行政处理
1.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六)行政裁决
1.土地矿藏水流荒地或者滩涂权属确权
2.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
(七)行政协议(限于环境资源类)
1.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行政协议
(八)行政补偿
1.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九)政府信息公开(限于环境资源类)
(十)行政复议(限于环境资源类)
(十一)行政赔偿(限于环境资源类)
(十二)不履行XX职责(限于环境资源类)
(十三)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限于环境资源类)
(十四)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的案件
(十五)以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密切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的执行案件
所有涉及执行内容的,与环资审判相关的民商事、行政、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含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