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业务窗口调整的公告
自2024年7月1日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窗口业务将调整至区法院浦沿派出法庭二楼立案窗口办理。区法院本部一楼服务大厅将不再办理执行立案业务。
区法院本部一楼立案庭窗口以民商事及行政立案、处理档案查询、民商事案件收退费等业务为主;区法院浦沿派出法庭二楼立案窗口以处理执行立案、执行材料收转、执行财务缴费以及其他执行事务为主。
如有问题,请拨打执行立案窗口电话0571-12368或0571-87706756咨询。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区法院本部办公大楼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99号(江陵路地铁站B口步行460米)。
区法院浦沿派出法庭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三路38号(浦沿街道办事处南200米),地铁4号线A出口右行1000米。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