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年2月28日
(节选)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1]31370元,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上年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5123元,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比上年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734元,增长4.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5,比上年缩小0.05。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52],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601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8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739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0116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615元,比上年增长4.1%。全年脱贫县[5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1元,比上年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