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春节后求职择业高峰来临,各类现场招聘会加快恢复,为确保相关活动安全有序举办,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促进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现场招聘会是稳就业促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重要载体,加强其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各类参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要求落实落细。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工作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防疫、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构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现场招聘会安全。
二、安全有序举办现场招聘会。各地要支持和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安全可控、有序高效的前提下,积极举办现场招聘会等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专业精准、诚信安全的服务。要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结合当地需求和实际条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各类劳动者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有序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多样化灵活性专场招聘会。要广泛组织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举办现场招聘会提供场地、人员、技术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丰富招聘服务模式、拓展综合性服务,打造更安全、更高效的招聘服务平台。
三、加强现场招聘会日常管理。各地要建立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到事、到人、到岗。实施现场招聘会报备管理的地区,要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报告事项,严格核实举办单位、工作方案等内容,提升管理效能;已取消报备管理的,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制度,确保举办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举办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现场招聘会组织实施办法,严格审核参会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依法向活动所在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通过劳务协作等方式组织跨地区现场招聘会的,要周密部署、严密对接,确保防疫、交通等方面安全。
四、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力度。要加强对现场招聘会等固定招聘场所的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线路、通风系统等方面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有防护、遇险能疏散。对安全条件不完备、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未落实的,要督促举办单位限时整改,及时发现和化解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举办单位合理匹配场地面积、招聘会规模与展位数量,足量配备现场工作人员,合理把控入场人数。要设立热线电话和专职人员,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劳动者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治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非法职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现场招聘会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防范各类招聘陷阱、加强自身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风险防范意识。
五、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持续提升现场招聘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会能力。要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教学、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现场招聘会评估机制,可将招聘会举办效果、举办单位依法守信情况,纳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记录,采取多种方式奖优惩劣。要积极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招聘会形式,增强供需对接效能,提升匹配质量。
各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和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