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
(节选)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3]29975元,增长8.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50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902元,增长1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0,比上年缩小0.06。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54],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5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4949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5836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432元,比上年增长8.8%。全年脱贫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