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24至10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3日前反馈至建德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钟浩清 联系电话:64731083
邮箱:463436290@qq.com
通讯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商务大厦五楼
附件: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前发《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建政函〔2017〕183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钟浩清 联系电话:64731083
邮箱:463436290@qq.com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