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节选)
2021-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
2021年2月28日
(节选)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27540元,增长3.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48],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072元,比上年增长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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