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73号
2020-02-21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要求,加强对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着力做好因子女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家中无人照料老年亲属的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了解实际需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的关爱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中老年亲属生活及照料情况,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防控一线工作,特别是家中有老年人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要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
二、提供健康服务
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作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了解其健康状况,特别是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高龄的老年人,要帮助其做好健康管理。对于有用药、就医需求的老年人,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送药上门,陪同就医。需要住院服务的,应当予以全力保障,并安排陪护人员。
三、提供托养服务
各地要在充分了解需求并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临时托养服务,安排好老年人的住宿、饮食及护理,让前方医务人员放心、安心,让后方老年亲属暖心、舒心。临时托养机构应当具备防护隔离条件,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提供生活服务
各地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或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一对一”的生活照料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代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助餐、助洁等服务。
五、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制定具体关爱服务办法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的关爱服务工作,为一线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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