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十二个一律”的公告
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众志成城,克难攻坚,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状况,就我区原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二个一律”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由社区、房东加强劝返;在本区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暂缓来杭,一经发现,予以劝返。
2、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继续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鉴于疫情发展形势,对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倡导其自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减少外出。
3、辖区内小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卡口实行单向测温。本小区居民凭健康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
4、小区承租户属于复工企业人员的,凭健康绿码和有效证明正常出入。属于非复工企业人员的,凭健康码和有效证件在小区卡口处进行登记。健康码为绿色的,办理出入证,凭绿码和出入证正常出入。出入证一人一证,人证相符。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分别按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14天。
5、非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社区卡口管理工作人员研判后,凭健康绿码和有效证件测温正常,登记后方可进入。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经测温正常后,一律放行。快递、外卖人员进入小区放置快递的,持健康绿码和有效证件,测温正常后予以放行,鼓励在小区卡口外设置快递、外卖放置点。
6、继续要求辖区内的居民不聚集、不串门,减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7、本小区居民和新杭州人、承租人必须遵守小区封闭式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测温,主动报告发热、咳嗽等健康状况。
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