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二个一律”的通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工作“十二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一测二人三问”。
二、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凭身份证进入。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杭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七、“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八、河道边和小区内的凉亭、公园、地下室、休憩活动场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从事打牌、钓鱼等活动。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已出租的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进入超市、农贸市场一律测体温、戴口罩,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十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