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2月28日
(节选)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初步预计,年末全国总人口[16]134100万人。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1%,城镇为35.7%。按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1274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68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