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70号
2016-08-1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70号

各市及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进一步深化“双爱”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5〕22号)有关部署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创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8月16日

 
浙江省“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创建方案
建立“双爱 ”活动综合试验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综合改革试验。为推进试验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要求,以理念深化、制度完善、方法创新、要素整合、能力提升为总揽,以解决制约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扩大“双爱”活动覆盖面和提升“双爱”活动质量为核心,以打造“双爱”活动区域性和行业性特色品牌为支撑,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点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累新经验、树立新典型、创造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
在深入开展“双爱”活动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重大改革任务和战略部署,立足实际,全面开展试验区创建工作,创造一批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实现更高水平的和谐劳动关系。
区域创建方面,力争到2020年,全省50%的设区市、30%的县(市、区)、10%的乡镇(街道)建成完善的区域性试验区,形成区域层次立体化、创建形式多样化、工作重点差异化的试验区整体局面。
行业创建方面,力争到2020年,在七大产业及本地区特色产业、特色小镇、特色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行业和综合功能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各地要进一步深化企业和职工利益“双维护”理念,结合 “六有六要”,以一个主题或多个主题为要点,从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探索建立“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重点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一)实施“双爱”活动提质增量工程。进一步巩固规上企业“双爱”活动成效,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回应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获得社会尊重、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多种形式途径,更加关心关爱职工,全面提升“双爱”活动质量。在中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加强三方机制建设,依托区域(行业)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突出重点,探索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活动形式,推动“双爱”活动向中小微企业延伸,不断扩大“双爱”活动在中小微企业中的覆盖面。
(二)实施主体素质“双提升”工程。按照“需求主导、舆论倡导、典型示范”的原则,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落实雇主责任标准,引导企业家牢固树立对企业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有机统一的思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引导企业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大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后盾。有效发挥工会作用,加强法治道德宣传,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理性维权意识,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助力企业发展。
(三)实施企业管理“双爱”融合工程。重点探索“双爱”活动开展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引导企业将“双爱”融入企业管理理念,使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用工管理、薪酬管理、劳动保护、职工培训、民主参与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月活动,推动企业与职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遵循共同行为准则,实现共同愿景,培育企业发展、个人进步、利益共享、情感相融的共同体意识,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有利于发展的企业内部环境。
(四)实施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以“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为载体,推动企业和职工通过契约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抓好企业层面劳动标准的制订工作,使之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适时发布一些行业内先进企业的劳动标准,为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参考。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劳动标准,可鼓励或引导通过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评审后上升为地方(行业)标准,进一步扩大劳动标准制度的影响力,推动试验区企业基本建立劳动标准体系。
(五)实施劳动关系协调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快形成多部门参与、多平台整合的劳动纠纷综合联动调处机制。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探索建立“监察、调解、仲裁”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关系综合协调服务平台”,使矛盾纠纷发现在一线、调处在基层,确保不延伸、不扩散、不升级,最大限度降低劳动争议和纠纷矛盾的发生率,不断提升试验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发挥总牵头作用,工会要牵头做好职工方有关方案制订工作, 企业代表组织要牵头做好企业方有关方案制订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将实施方案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三)开展评比表彰。将各地创建“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工作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并作为每三年组织一次的“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双爱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评比活动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建设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意义、内容及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和主动参与。及时总结创建“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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