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启用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的通知 浙工商市〔2017〕8号
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启用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的通知
浙工商市〔2017〕8号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规范我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方便企业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报,实现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零上门”,省工商局开发了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办法》和启用“系统”的必要性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合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办法》体现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原有的告知性和监督性的法律本质,准确定位备案机关在备案工作中的角色和职责,从制度上防范备案工作人员的岗位履职风险。和《办法》配套的“系统”,也符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企业通过“系统”,可以实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零上门”,在极大方便企业的同时,实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网上全流程一次性完成。
二、“系统”的启用时间
从2017年6月1日起,全省统一通过“系统”办理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由原来的书式填写、现场申报改为全程网上注册、申报,并办结备案流程。
三、“系统”的操作方法
“系统”分企业端、工商端和公示查询系统。企业进入“系统”可查看系统操作流程及相关说明。
企业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一栏,点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进入“系统”。企业进行用户名注册并通过审核后,上传备案所需资料,备案机关认为经营者提交材料齐全的,点击“通过”,即完成备案工作。
备案机关在省工商局内网首页“业务链接”一栏,点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商端)”,进入“系统”,选择“业务办理”即可根据权限处理企业的用户名注册审核和企业的备案申报。
对通过备案的合同样本,消费者、社会公众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一栏,点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公示)”查询,并可向备案机关投诉举报内容违法的合同格式条款。
四、有关要求
各地应加强《办法》的学习,积极宣传,提高企业的知晓度,主动联系纳入备案的八大类企业,告知网上备案的操作方法,指导其正确办理备案流程;同时,要熟练运用“系统”,及时审核企业的用户名注册,要仔细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提交材料齐全的要及时完成备案工作。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工商局联系。联系人:省局市场合同处林珏艳,电话:0571-89769063;技术支持: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朱勇,电话400-888-4636, 技术支持QQ群:622927138。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