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安委办,钱塘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防止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高处作业作为危险性较高工作,涉及建设施工、幕墙清洗、高处悬挂等领域,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类作业,并加强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作业审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一是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分析高处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认真开展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制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三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纳入日常检查中,对检查中发现高处作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三、明确各方职责,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特别要将作业前施工备案、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及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安全月检记录、购买或使用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品是否合格与正确使用及安全可靠等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开展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应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新问题和难题,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各地各部门应迅速将本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