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后期、元宵节及“两会”期间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公路〔2019〕12号
2019-02-12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后期、元宵节及“两会”期间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公路〔2019〕12号

各市公路局、义乌市公路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运后期、元宵节及“两会”期间公路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
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后期、元宵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细化完
善安全工作部署,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措施,杜绝重特大事
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行业安全。
二、深入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各地各单位要紧盯突出问题和重点薄弱环节,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统筹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加强辖区内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隐患,跟踪
复查、督促整改,确保管控到位,重要路段要加密巡查,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实行挂牌督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三、精准发力,强化安全重点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近期公路运行特点,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分析本地区春运、元宵节期间和“两会”期间的天气情况、交通出行及公路运行规律和特点,突出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要加强辖区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安全巡检,加密巡查高速公路易堵路段和普通国省道重要路段,及时更新、维护交通安全设施和指路标志,保障公路运行安全;二要加强公路服务区(站)、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防止发生踩踏、火灾、碰撞、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三要配合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公路通行安全管理,加强景区及周边公路管理,配合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切实提升安全通行基础保障能力;四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检查指导,按照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做好农村公路运行安全工作;五要强化执法、养护、抢险、收费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六要继续加强公路高边坡、高挡墙、桥梁、隧道等重要结构物,临水临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穿城镇路段等重点环节和路段的监控和运行管理,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七要强化行业风险管控,及时排查、防范和化解行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
四、加强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完善公路“三防”预案,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和周边地区的沟通联络,健全完善气象、路况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交通密集、气象复杂等路段监测,继续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态势分析预判,及时发布公路出行信息,及时公众预警。要强化应急力量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布局,及时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和查询,遇有重大情况、公路交通阻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置。我局联系电话:0571-87820239(工 作日 ),0571-87813830 (非 工作 日及 夜间 );传 真:0571-87855511(工作日)、87832445(夜间及节假日)。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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