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明电〔2018〕9号
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明电〔2018〕9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省部属企业:
岁末年初,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各类风险因素交织叠加,易引发群死群伤重大突发事件。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岁末年初的安全风险特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活动审批,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结合春运工作,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及轨道车辆、游轮等重点交通工具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格路面秩序管控,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滚动排摸治理公路平交口、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急弯陡坡、长陡下坡等事故多发点段,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省级挂牌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验收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清零”。
(二)消防安全领域。要结合“三年翻身仗行动”,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节日前夕,要加大暗访力度,对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单位逐一排查。对年初明确的15家省级挂牌重大隐患单位(区域)、150家挂牌单位,2019年1月10日前要实行逐项跟踪整改销案,确保隐患“不过节”。
(三)建筑施工领域。要进一步深化城乡危旧房攻坚战,全面查漏补缺;2019年1月31日前,要开展一次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尤其要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生产的行为,紧盯脚手架、高大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节日期间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要深化重点企业“专项”体检,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对涉及氯乙烯及类似企业的“过筛式”体检,督促存在腐蚀性环境的企业,加强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报警装置查验,避免报警装置失灵。
(五)烟花爆竹领域。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尤其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采购、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2019年1月31日前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六)特种设备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从12月底开始对商场、旅游景区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洗浴场所、小作坊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责任主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渔业船舶领域。要按照《全省遏制渔船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12月底起至2019年4月底开展遏制渔船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渔船信息摸排,强化渔船动态干预、安全执法检查、安全培训教育、海难救援等工作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高风险的渔船隐患,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八)大型活动监管方面。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即将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逐一进行安全性审查,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旅游、民爆、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领域监管特点,全面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二、强化监测预警,积极做好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今年入冬后雨雪、冰冻、寒潮、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时有发生,冬春季节一些地方森林火险等级升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考验。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时刻关注天气动态,及时收集路况阻断信息。通过交通广播、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和路况预警信息,并动态调整预警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交通疏导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路网安全畅通。要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油、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确保正常运行。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敬老院、各类市场、简易大棚隐患点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要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加大对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要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拔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全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要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最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公安、交通运输、消防、气象等部门提升合力,做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密切配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要利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四、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岁末年初正是机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基层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面临着重组、调整和人员转隶,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部门要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要始终坚持对事业负责、对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要进一步严实作风,强化跟踪督办,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会议一开了之、通知一发了之,严防督而不办、约谈无果,真正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2019年开局良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