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名词术语
停工留薪期
2018-04-15
【解释】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种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关闭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朋友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