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 中央网信办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联合开展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公交管〔2018〕610号
2018-10-29

公安部  中央网信办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联合开展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公交管〔2018〕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团委:
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七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小细节”关系“大安全”的理念,增强主动防御意识,努力推动“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做细做实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部门协同。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维护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迅速成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将交通安全针对性宣传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各岗位;网信部门要指导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互联网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文明办要将文明守法出行宣传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评比相结合,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活动,遵循教育规律和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开展知识普及;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主题活动与“12·4”国家宪法日和首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相结合,组织专兼职宣讲力量、志愿者围绕主题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公布一批事故调查报告,曝光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人员处理情况,警钟长鸣,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共青团组织要发动青年志愿者和大专院校学生,壮大交通志愿者队伍,实施和培育交通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用好统一发放的主题宣传品,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知识技能普及。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开展好“八大活动”:要在大中城市重点组织拒绝分心驾驶、交替通行等交通规则大普及,在小城市、乡村重点组织面包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大宣讲,在客运企业深入开展“安全带 生命带”大检查,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开展“小细节关乎大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大传播,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集中开展“认知盲区”等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大教育,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开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大整治,在社区、农村集中组织开展老年人安全出行细节知识大提示,在大中院校和物流新兴行业开展“细微处见文明”交通安全大倡议。要通过“八大活动”的开展,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既有浓厚的社会氛围,又有侧重、有深度,合民心、顺民意。
三、多方联动,扩大宣传。各地要围绕“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宣传阵地,广泛使用统一宣传资料,提升主题宣传的影响力、感召力、传播力。要积极参与中央电视台“平安行”、“安全与你同行”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制作,与本地媒体共同策划专题节目,找准共鸣点、交汇点,组织开展媒体行动,凝聚力量,达成共识。要在12月2日前推出形式新、接地气的主题宣传活动,远说教、近受众,真正让广大群众有参与感、体验感,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化雨、入脑入心。要适应传播技术、网络平台的深刻变化,以及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充分发挥网络移动终端的传播优势,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的多终端传播矩阵,做到直抵受众、精准传播。河北、吉林、安徽、湖北、广东、贵州、云南等中国交通频道落地省份要充分发挥专业频道作用,开展“好交警、好司机”多媒体巡展、“无记分有奖励”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联动、聚焦效应。
四、完善机制,持续发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典型示范,强化联合惩戒曝光,不断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的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形成。要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新风尚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的健全。要善用众力民智,大力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志愿者的作用,真正做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为交通安全环境持续稳定、文明交通社会氛围持续向好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亮点措施,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面向中小学生、幼儿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安排,按规定审批备案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要严格把关,坚持活动的公益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尤其不能借红领巾、少先队和共青团标志、党组织活动等进行商业宣传。
联系人:邵东,010-66266559。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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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共青团中央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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