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培〔2018〕85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培〔2018〕8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企业:
为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等法规、规章,省局于9月10日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以省局抽查和各市互查的方式开展,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各地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部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及考试点、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反馈情况来看,各地及省部属有关企业均能高度重视安全培训考核相关工作,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推进考试体系建设,强化培训机构监管,积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地突出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扎实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414939家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特种作业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假冒证件212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3963家次,发现问题4877条,责令整改3179家,停产整顿64家,行政处罚362.8万元;发现制假售假问题线索31条,假冒网站8家;查处非法买卖假证窝点30个,涉嫌刑事并移送公安部门86人。
(二)安全生产培训方式方法更加灵活。自国务院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后,安全培训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各地顺应改革步伐,转变工作方式,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百姓,广泛开展送教上门、菜单式服务、“校企合作”、在线学习等,安全生产培训的针对性、实效进一步增强。如宁波市实施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类培训、非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培训,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湖州市在南浔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试点,通过对师资队伍培育模式、培训考核模式和企业全员培训模式的创新,为安全培训教育提质升级进行有益探索;金华市采取“送教下企+夜学”的方式解决一些企业和偏远农村的安全培训时间矛盾。
(三)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各市安监部门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体系建设,合理布局考点,配齐配强人员,制定考试工作相关制度,加强考试点设备设施建设,严格组织考试,按照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不断规范考试发证工作。绍兴市作为首批采用国家题库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的地区,强化责任,严格管理,编印《绍兴市安全生产考试考务手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铁路杭州职工培训基地以“共建、共享、共赢”原则,与站段建立合作机制,完善实训场建设,在基地内建成与真实的现场实训环境相结合的接触网、电力和变配电实训场,实现功能系列化、设备生产化、环境真实化。截至9月,全省已设立市级考点12个(含义乌市)、县(市、区)考点66个、省直属考试点26个(含4个移动考点),通过考试系统进行了4028场考试,参考人数20万余人,总合格率达84.5%。
(四)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各地坚持“以执法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原则,结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和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持证上岗情况排查摸底,持续保持打假专项行动高压态势。绍兴市开展“铁拳”专项执法检查行为,先后查处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绍兴东元化纤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浙江三统菜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案件;湖州市通过网络查验摸底信息、对比梳理异常情况、类比分析存疑问题等方法,不断扩展排查摸底工作覆盖面;南浔区利用乡镇委托执法培训班,以如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进行授课和解疑,明确检查范围、检查依据以及具体检查项目,确保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学时不够充分。安全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取消后,一些机构放松标准和要求,只重经济效益,轻视培训质量,不按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培训学时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时,培训学时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中国水电十二局培训中心在嘉兴组织的特种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和高处作业培训中,存在超职权范围开展培训,无培训课程计划,无实操培训场地,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开展理论和实操培训,而且在培训学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安排考试等问题。
(二)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档案是培训管理和培训实践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对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学员取证、复审的查验,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信息资源。当前,部分考试机构、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依然不重视培训档案建设,培训、考核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管理不规范;培训档案中没有培训通知和课程表,学员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审核随意,培训人数与考核人数不一致等。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培训档案过于简单,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记录不够详细,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由从业人员本人核对并签名”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考核监管不够有力。考试体系建设是确保安全培训到位的“牛鼻子”,我省安全培训考试系统从2014年开始建设以来,各级安监部门牢牢把握考试这一“指挥棒”的导向作用,着力在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管理上狠下功夫,使全省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但在视频抽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考试点考试组织不严密、考场考风不严肃、考务人员不认真、考生存在作弊现象。
(四)考点设施不够完备。虽然各地普遍加大了对考试点建设的投入,但一些地市工作推进缓慢,考试点数量不足,设置不够合理,没有体现高效便民的要求。一些省部属企业对考试点建设也不够重视,设施设备不能满足考试的要求,特别是特种作业实操考场,场地简陋、设备陈旧、设施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区域内的视频监控建设还比较滞后。如杭钢、浙江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考点,对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建设还不够重视,场地设置还不够规范,无法满足考试要求。
(五)打假专项行动开展不平衡。自7月份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安委办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从各地上报的数据来看,全省各地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进度不统一、成效有差别,其中宁波、绍兴、金华、台州工作开展比较有力,衢州、舟山还有待加强。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对本地区涉及特种作业岗位的企业数量和在岗特种作业人员底数不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涉假证的问题线索追查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抓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按照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打假专项行动落实。二是深入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督促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自查自纠,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联合检查,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捣毁制售假证窝点,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全省打假专项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培训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安全培训教育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压实安全培训义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培训经费,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督促落实安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报备、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有关制度。课件是教学思想、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安全培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面对使用全国卷的新情况,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做实做细安全培训基础工作,持续抓好课件内容更新,不断丰富教学手段运用,加快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培训活动的步伐,持续改善培训条件。
(三)严格考核纪律,端正考试风气。端正考风是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重要前提,各市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各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合理制定考试计划,严密组织考试工作。各考试点要加强现场考务管理,加强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标准,分科目组织考试,合理调配实操考评员,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省考试机构将加大巡考力度,对在考试过程中组织不规范,违反考场纪律等问题,将严肃查处。
(四)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发证流程。五个工作日不仅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发证工作的量性规定,也是安监系统工作作风的直接体现,更是对百姓的承诺。各考试机构要规范“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培训、制证、发证等各环节的衔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端正服务理念、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制证目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