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302家,照料中心2815家,老年食堂1176家,老年活动中心2640家。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7家,占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总数的35.4%,全市社会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3家,占总数的16.2%。做好数量庞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不断增加的老年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管理部门职责所在。为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安心、舒心、放心养老,市民政局起草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2、《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3、《杭州市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杭安委〔2017〕2号)
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及创新
(一)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四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
第二部分为方法步骤。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科学预判,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特点,梳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制成《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二是分级管控,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根据《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指标设置,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每年的4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亮灯制度,并将风险等级录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三是落实整改,对预判出来的问题和风险点,按“三定一评”(定整改方案、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限、定期评估)落实整改措施。对因客观因素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需报主管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四是市级抽查,市级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各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双重预防工作。要充分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实行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要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做好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亮灯评估。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履行好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对风险管控的监管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特色亮点
1、率先形成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行业领域特点、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机构安全风险等级,结合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在国内率先建立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各地民政部门结合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況,组织对养老机构安全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机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一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应急保障水平。
2、率先制定双重预防指标体系。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进一步健全我市养老机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筑安全风险管控结合两重防火墙,第一重防火墙是管风险,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第二重防火墙是治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3、有效落实安委会行业监管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稳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稳定可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吴强
联系电话:8524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