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187912305
Toggle navigation
网站首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综合类
+
机构主体
知识产权
金融
劳动争议
+
调解仲裁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执行程序
司法管理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基层工作
司法鉴定
法律援助
行政复议诉讼
民事行政法律监督
治安刑事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综合
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
养老保险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综合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标准
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经办
工龄计算
社会保险监督
补充保险
安全卫生
+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综合
食品药品安全
矿山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消防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
通信网络安全
生态安全
安全生产其他
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
卫生健康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综合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
法律责任
工时休假
+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工资收入
+
工资管理
工资支付
最低工资
平均工资
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资补贴
纳税
特殊保护
促进就业
职业培训
监督检查
社会保障
+
生活困难补助
住房保障
今日前沿
典型案例
文档下载
常用下载
名词术语
权利风险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介绍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依据
>
工资收入
>
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2018-09-3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上一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2018〕49号
下一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督察《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18〕1190号
返回
关闭
关闭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朋友
关闭
首页
电话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