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杭西管办〔2018〕154号
2018-09-25

关于开展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杭西管办〔2018〕154号

区(局、委)各单位(部门)、西湖街道:
国庆节将至,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和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也将于10月中旬在杭州举行。为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国庆黄金周和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及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期间游客安全;确保景区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结合区(局、委)实际,决定开展国庆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国庆节前,区(局、委)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深化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对口检查;9月27日开始,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局、委)领导分别带队深入辖区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综治、信访维稳、防恐、反邪教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雷工作情况和重要部位监控、消控、报警设备的运作情况;
5、景区景点、西湖游船、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
6、文保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防盗措施、游客流量控制,保安日常巡查等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游客流量控制和出租房、员工宿舍、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电瓶车充电场所等安全管理情况;
8、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保安执勤、巡查、履行职责情况和校车(学生车辆)安全接送情况;
9、区(局、委)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卫等情况;
10、节日期间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重点部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安排情况。
三、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由领导带队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二)区(局、委)领导带队检查。机关组成10个检查组,区(局、委)领导结合其他工作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检查路线、车辆安排、与被检查单位的联系等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
第一组
组  长:翁文杰
牵头单位:办公室
重点检查单位:灵隐管理处、岳庙管理处、湖滨管理处。
第二组
组  长:孙德荣
牵头单位:社发局
重点检查单位: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邓兴顺
牵头单位:卫生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重点检查单位:卫生、特种设备行业领域。
第四组
组  长:黄海峻
牵头单位:派驻纪检组
重点检查单位:花港管理处 、钱江管理处、凤凰山管理处。
第五组
组  长:吕雄伟 
牵头单位:风景局
重点检查单位:水域管理处、西湖游船公司、集团观光公司
第六组
组  长:卓  军
牵头单位:文物处
重点检查单位:城区文保单位
第七组
组  长:裘  统
牵头单位:综治办
重点检查单位:植物园、动物园、吴山管理处、区(局、委)机关。
第八组
组  长:王耀萍
牵头单位:人社局
重点检查单位:楼外楼、湖畔居茶楼
第九组
组  长:杨  辉
牵头单位:景区公安分局、景区消防大队
重点检查单位:出租房、消防领域 
第十组
组  长:华  茵
牵头单位:规建局
重点检查单位:建设工地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把节前大检查作一件大事来抓,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切实把大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完成整改。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在国庆节前落实大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加强防范,限时完成整改。
(三)及时报送开展大检查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各牵头部门于9月30日前将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送综治办。联系人:曾善明,杨子萱,联系电话;87179132,87179129;传真:87179612。

附件: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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