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转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保护区划内增设防撞柱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杭园文〔2018〕80号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转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保护区划内增设防撞柱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杭园文〔2018〕80号
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嘉里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6日,我局向浙江省文物局上报了在省级文保单位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增设防撞柱的建设方案,现浙江省文物局对方案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在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保护区划内增设防撞柱,但防撞柱的分布布置不应妨碍今后文保巡查、消防、日常养护施工等车辆进出。
我局现将浙江省文物局审查意见转发给贵公司,请根据审查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致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