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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盖公司的人事专用章可以吗?
2018-09-11
问:劳动合同盖公司的人事专用章可以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综上,人事专用章通常用于公司的用人管理,在劳动合同文本上面加盖人事专用章,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有效。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般指定用公司的法定名称章(公章),为了避免印章随意加盖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尽量少刻制专用章。

编辑:仲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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