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成立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培养委员会负责本专项工作,现就2018年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重点
(一)选拔数量
2018年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名额:重点资助5名、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40名。
(二)重点选拔领域
围绕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物联网、机器人、集成电路、虚拟现实、区块链、高端软件、数字海洋、数字文化、网络空间安全等数字经济领域开展选拔。选拔的重点为列入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引导目录的通知》中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目前正在从事数字经济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或创办的数字经济企业运行良好,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各层次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有关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5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二)第一层次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有关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3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800万的项目负责人。
(三)第二层人选须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有关数字经济领域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目前正承担着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项目立项书注明15人以上且项目金额500万的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条件按《通知》要求执行。
三、选拔方式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主要由地市、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推荐,也可经省内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数字经济领域的院士、特级专家举荐。高校实行限额推荐,其中浙江大学可推荐5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可推荐4人,其他省重点建设高校可推荐2人,其他高校可推荐1人,地市推荐不限指标;龙头企业举荐人数不超过5人,院士、特级专家举荐人数不超过2人。
四、选拔组织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培养委员会由省151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我省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等机构中的领军人才以及省内知名专家共同组建,选拔培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之江实验室。选拔培养委员会委员一般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等知名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二)我省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五、选拔程序
(一)推荐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浙江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ccrc.zjhrss.gov.cn),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提供项目立项书及其他可证明其相应能力的材料。
2.单位管理人员登录系统后,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后,在线填写推荐人选具体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举措以及单位推荐意见后逐级上报。
3.各市、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陆系统对本地本单位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选拔条件从严把关,对推荐人选进行全信息公示,经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在线填写推荐人选的培养目标、措施及推荐意见,提交选拔培养委员会办公室。
(二)举荐程序
1.申报人员经龙头企业、院士、特级专家举荐后,登录“浙江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提供项目立项书及其他可证明其相应能力的材料以及举荐表扫描件。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全信息公示后在线填写申报人员具体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举措,提交选拔培养委员会办公室。
(三)选拔培养委员会组织对申报人员进审核汇总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集体讨论审议人选情况,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培养人选后,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培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向地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反馈举荐对象的入选情况并补充入选人员的培养目标举措后,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六、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选申报材料请于9月30日前在系统中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肖文华;
电 话:0571—87056473;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25;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15757126340。
附件: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