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西湖龙井茶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全覆盖实施工作的通知 杭西管〔2018〕133号
关于做好2018年西湖龙井茶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全覆盖实施工作的通知
杭西管〔2018〕133号
西湖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保持西湖龙井茶品质特征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符合世界遗产地对西湖龙井茶原真性保护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龙井茶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意见》(杭西管〔2012〕136号)和《关于印发翁文杰书记在2018春茶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杭西管办〔2018〕6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名胜区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保护全覆盖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群体种种质资源全覆盖保护。在原有已列入保护区的龙井村、满觉陇村马儿山区域、梅家坞村市级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上,2018年起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合法种植的群体种老茶树进行全覆盖保护。补助方式为菜饼有机肥,补助标准根据财政资金、补助面积及菜饼价格综合确定,2018年暂按每亩500斤左右菜饼有机肥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认真落实项目的实施工作。群体种全覆盖保护项目统一由西湖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村集体土地的由村集体申报,属于国有土地由土地所有单位(或承包单位)向街道提出申请。各单位应对辖区内群体种现状、面积和分布情况等制定图册并进行公示,保护面积按照目前实有合法群体种面积进行核定。菜饼的采购由西湖街道牵头实施,为确保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西湖街道、各村、茶农以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签订相关保护协议,明确保护区范围内茶农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茶农保护群体种的意识。加强项目的指导,各单位要做好实施的相关保障,确保国庆节前后菜饼补助到签约农户。继续做好西湖龙井茶群体种种质资源圃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落实后续管理和奖惩措施。加强日常检查管理,村级组织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街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区级部门将适时进行抽查。对保护区范围的茶农,如发现擅自更换品种的行为,将永久取消该茶农的政府补贴政策,对政策实施后存在虚报面积或改种面积较大的村可视情况取消全村补助。项目补助政策可与统防统治成效挂钩,对于年度内茶叶抽检不合格、有禁用农药使用等情况可取消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西湖街道负责制定。
四、加强项目资金投入。根据实施的内容,2018年度区级项目资金安排200万元左右,西湖街道予以合理配套,市级资金按照到位时间另行拨付。西湖街道要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进行审计。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