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一审败诉后,上诉到中院,中院打来电话,通知我开庭时间,我没有时间去,有什么风险?
问: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一审败诉后,上诉到中院,中院打来电话,通知我开庭时间,我没有时间去,有什么风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综上,实践中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二审都是不开庭审理,但都会调查,也就是你收到的是调查传票。你可以在收到上诉状副本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如果对方有新的证据,建议你参与调查。
编辑:仲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