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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8-07-24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3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安监局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71-87056936,传真0571-87053040;电子邮箱:yangjn.ajj@zj.gov.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安监局;收件人:省安监局应急管理处。
附件: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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