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名词术语
生育奖励假
2018-07-31

【解释】生育奖励假,是指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参保女职工享受的三十天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依法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


关闭
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朋友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