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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生育,是不是可以额外享受生育津贴?
2018-07-31
问:我去年生育,是不是可以额外享受生育津贴?

答: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生育,已享受杭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但未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可以补发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具体你可以参考《关于补发女职工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待遇的通知》(杭社险发〔2018〕13号)

编辑:仲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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