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8〕131号
2018-07-11

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8〕131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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