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年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安监管明电〔2018〕1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年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安监管明电〔2018〕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7月20日14时位于象山东南方向约1100公里的洋面上,即北纬23.1度,东经130.4度,中心气压98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预计“安比”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于明天夜里到后天早晨在浙江中北部沿海至上海一带登陆(强热带风暴级)。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文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作了专门部署,省防指决定于7月20日17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台风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国家有关防灾部署要求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防范第10号台风的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可能对我省造成的严重危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有关要求和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视频会议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御台风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台风引起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生活正常有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坚决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一是要重点督促危化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检查,强化对可能受台风影响和侵害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危化品仓库及重大危险源等的监控,必要时按程序采取紧急停车、处置物料和撤离人员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地处低洼、临江临河临坡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确保安全。二是要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做好防洪、防台风、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地下矿山暴雨、洪水、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停产撤人和尾矿库根据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撤离下游危险区域相关居民和其他人员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尾矿库排洪设施检查、降低水位,防止洪水、泥石流造成安全危害。三是各沿海有关市安监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和船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尤其是重点加强危险品船舶、客运船舶、无动力船舶和长期锚泊船的防抗台工作,防止走锚、失控。
三、加强值守,坚决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防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通知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自即日起至台风警报解除,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努力做到随时掌握台风和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抓好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